据悉,重庆保监局制定了《重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下月1日起执行,市内各保险公司必须达到该标准规定的水平。如果未达到,车主可向重庆保监局或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理赔告知
四个环节要求全部通知到
《重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规定,当车主进入理赔环节时,标准要求保险公司应告知车主以下事项—————
查勘环节,查勘人员应就不同的事故类型告知车主不同的查勘处理方式。定损环节,保险公司应在损失项目、金额确定后,签订损失确认单。
核赔环节,对于赔款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赔案,保险公司应采取法律认可的方式,就赔付事项、金额等与车主达成协议。
支付环节,保险公司向银行发出支付赔款的转账指令后,应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车主。
受理报案
服务电话全年应保持通畅
标准规定,保险公司服务电话应365天×24小时接受报案和咨询,电话转人工服务后20秒以内接通率应不低于85%。查勘人员在接到查勘调度后,应在10分钟内主动与车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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