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先看清合同条款再签字,否则会吃亏,这么个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懂,可最近消费者胡先生还是“栽”在这上面了。市消委会昨日发出消费提醒称,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特别是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或者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
仅按盗抢险保险金额30%赔付?
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胡先生投诉称,2007年5月18日,他以106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全新的东风悦达赛拉图汽车。 2010年4月28日,他向某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保险,投保了车辆损失综合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等险种,其中全车盗抢保险的保险金额为39200元。且该保险单约定:在非正式收费停车场产生的被盗责任,每次事故在其他免赔的基础上增设绝对免赔率20%。该保险合同期限自2010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8日止。
2011年1月24日凌晨,胡先生的赛拉图汽车在非正式收费停车场被盗。在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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