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普普通通的汽车保险,在都邦保险连续两年投保平安无事之后,到了第三年却无人通知续保,车辆脱保近3个月,事后车主赵先生才发现,原来保单上的联系电话竟然不是自己的,而保单上的经办人也找不到了。这给车主赵先生带来了很多麻烦,不仅要另找保险公司重新投保,而且原定的出差行程也被迫推迟。为此他联系到本报记者,“我就是想向保险公司讨一个说法,在这件事情上他们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一份有瑕疵的保单
据赵先生回忆,这份车险保单是他在2009年9月时,委托一位保险代理人郭某签订的,“当时郭某告诉我保单上的联系电话填了他的电话,也好方便我及时理赔,我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到第二年9月时,郭某又通知赵先生续保,两年的保费分别是1335元和1240元(包括交强险和车船税)。记者注意到,在保单上的保险人一栏中填写的是“(都邦保险)河北分公司新乐营销服务部”,而经办人则是郭某,并没有车主赵先生的本人签名。在这两年期间,都邦保险始终没有联系过赵先生。
但到了去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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