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自行对车险产品进行定价。这意味着车险市场化改革将全面启动,“高风险车辆高费率、低风险车辆低费率”的局面将形成。 定价:保险公司说了算 《通知》对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了差别化车险产品开发机制。保监会规定:一般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和使用保险行业协会的示范条款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各方面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鼓励其根据自有数据独立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保监会认为,这样可使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打破目前条款单一、费率一致的现状,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影响:平均费用将下降 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新政实施后,车主将获得更加优惠的车险报价。据了解,此次发布的《通知》仅对车险上限进行了约束,保险公司拟订的商业车险费率,原则上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35%。对此,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认为,保险公司为了争夺客源势必会掀起价格战。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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