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8日,本报曾报道《追贼出人命,失主未被批捕》一文。去年8月15日凌晨,家住邗江区沙头镇的夏某发现自家狗被盗,驾车追贼时,偷狗贼撞树身亡。昨日记者从邗江法院获悉,夏某因其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拒不理赔,于是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夏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其保险金262873元。
去年8月15日凌晨4时许,沙头镇小虹桥村居民夏某发现自家养的狗被人偷走。随后,夏某驾车去追偷狗者。夏某超车时,轿车的前保险杠与偷狗者摩托车尾部发生碰撞,致使偷狗者撞树后摔倒死亡。夏某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赔偿被害者亲属经济损失262873元。
不过,夏某在赔偿后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碰了壁”。保险公司称,因为是夏某故意驾车撞击摩托车致人死亡,因此不同意进行理赔。而法院根据公安机关笔录及庭审资料等认为,两车发生碰撞前夏某主观上只是想超车,并非“故意”,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背景回顾
追贼出人命,失主未被批捕
记者从邗江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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