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经注册的机构——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制定“行规”要求新车上保险时必须以“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为保额计算保险费。法律专家认为,该“行规”侵犯消费者权益,同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在河南省,一个未经民政部门注册的机构——河南省财产保险行业自律共同体制定“行规”,要求新车上保险时必须以“车辆购置价十车辆购置税”为保额计算保险费,如果保险公司不遵守“行规”,就要被处罚。这一强制消费的规定实行多年,遭到当地车主质疑。 车辆购置税也要上保险 一个月前,河南省桐柏县的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小汽车,车价97300元。8月17日,他在当地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爱车购买了保险。 王先生的车辆保单载明,“新车购置价”105617元,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都是以105617元为保额计算保险费,两者保险费分别为2214.26元和563.59元。拿到保单,王先生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新车购置价”不是97300元,而是105617元,超出8317元。 看王先生一脸疑问,保险公司经理解释,车价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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