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生活品质也不断改善,现在的有车一族更是比比皆是。道路上车水马龙,交通问题也受到了严峻的考验。当人们精心爱护自己爱车的同时,是否也考虑到了其他路人的安全保障呢? 2013年初刚刚实行了新的《交通法》,可见政府对现在交通肇事的重视程度。而就在今年的3月1日,国务院又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又一次强调了责任赔偿的重要性。如果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撞死或撞伤他人,现在的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金要远远低于应支付受害者的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交通肇事造成第三人死亡及伤残,肇事者需要支付其家属的赔偿金额为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2年,河北省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是23223元,可想而知,肇事者需要赔偿的金额就高达46万元。而交通强制保险,对死亡及伤残的赔偿限额只有11万元。其他的金额只能由肇事者自己承担。但是如果肇事者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他的负担就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这部分的赔偿金就有保险公司来承担,这样给自己减轻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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