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 早前,多部门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里明确指出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该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而在这项新规发布之前,多家保险公司曾以各种理由拒保“高龄车”。昨日,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方面已经出现松口迹象。 “高龄车”此前多被拒保 “我自从买车开始,就一直习惯购买商业车险,本来去年打算继续买下去,毕竟是个保障。可谁知保险公司说我的车龄超过5年,不可以再保了。”市民周先生说起自己去年的经历,还是有些想不明白,“我是2007年买的这台车,基本是在市区范围内转,所以公里数很少,车况也比较好。为什么保险公司就是不给保了呢?” 据了解,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颁布之前,确实有很多车主因为“车龄老”而被拒保的事情发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保监会并没有对“机动车车龄超过XX年就不可以再投保商业险”做出规定,保险公司此举只是因为“高龄车”存在风险不可控。 部分保险公司承保“高龄车” 昨日,记者再次就此事咨询长春市多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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