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自7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有一个月了,然而,交强险中有关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的原则,却让部分车主觉得增加了麻烦。
车碰车无责也要赔
车主王先生昨天反映,他刚从外地来沪工作,购买了一辆新车,并投保了新的交强险。近日,他在路上与另外一辆外地车相碰,对方为全责。按照过去的经验,在保险公司到现场定损1200元之后,王先生就可以把车送到修理厂,而不用再担心其它的问题了。但是过了两天,对方保险公司却来了电话,要求王先生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也要承担400元的无责赔付,而对方所承担的份额反而少了。这下可把王先生搞糊涂了。无奈之下,他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后才知道,新的交强险有一条是车碰车也要无责赔付400元,如果有责任,当然要赔得更多。
保险公司告知王先生,无责任赔偿只是单次事故的赔偿,不会影响以后6万元的赔付总额,也不会影响今后费率的上浮。但是王先生仍然觉得很麻烦,因为他必须亲自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手续,这是以往他购买普通商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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