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没想到,为了续保今年9月8日到期的交强险,自己9月6日就前往保险公司交了费,可当他9月11日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却称保险9月12日才生效,李先生的理赔陷入困境。
李先生去年买了一辆大货车,并在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办理了交强险,9月8日生效,为期一年。几天后,李先生又在永安办理了商业险,9月12日生效。今年9月6日,李先生再次来到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准备续保。该公司工作人员徐先生告诉李先生,他们已暂停这两项业务,但可以带他前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去办理。由于李先生当天还有其它工作,便将续保的事交由徐先生办理。当天,徐先生就把签好的合同带给了李先生。
9月11日,李先生驾车途经羊亭镇附近时,不小心撞伤了一名行人。他当即拨通了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可让他意外的是,接线员告诉他,保险公司的系统里并没有李先生车辆的资料,无法前往现场勘查事故、进行赔偿。当时,该公司业务员虽然就保险生效时间问题征求过他的意见,但问的是商业险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他回答从结束那一天开始,即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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