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1日,他驾驶的别克轿车与杨先生驾驶的雷克萨斯轿车在市区小城北桥附近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现场认定,贺先生负全责。随后,保险公司派人现场定损,贺先生和杨先生的车各自到4S店进行维修,两车花去的实际维修费用分别为2578元和8467元,暂时先由负全责的贺先生垫付。但进入理赔阶段,保险公司认为雷克萨斯车的实际维修费用超出了定损价,只能按保险公司7000多元的报价进行赔付,中间的1000多元差价应该由贺先生自己承担。”
我有点不明白 我是个想了解车险的读者 我想知道一下问题
第一。 这位先生投的是什么类型的保险 怎么会连对方的车也给保呢 还有这么好的事
第二。 定损价是个什么概念,怎么来的,车辆维修费怎么会和定损价存在差价呢,当初我们投保险的时候不是有个保险额度供我们选择么 ,当时我们选择什么额度就按什么额度赔偿不就好了吗。还听说有个赔偿限额的问题.
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上面的回答我都是不太满意。
第一。 这位先生投的是什么类型的保险 怎么会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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