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八十四条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合并、分立外,不得解散。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中国太平洋保险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总部设在上海,成功在A股和H股上市,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等专业子公司,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
太平洋保险规模经营
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和长江养老保险等专业子公司,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为5706亿元。
中国太平洋保险实施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战略转型,针对消费者的不同需求, 推出差异化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区域策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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