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磊(化名)驾重型自卸货车行驶,侧翻撞上隆达公司(化名)停在路边的铲车,两车俱损。交警部门认定白磊负事故全责。但保险公司派员勘验时,没和隆达公司就铲车损坏部位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后隆达公司修理铲车费用计23000元,这与保险公司认定的7300元相去甚远。保险公司认为隆达公司扩大了损失范围为由拒赔。为此,隆达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白磊、货车车主徐斌(化名)、保险公司赔偿车损23000元。二审法院对其诉请予以支持。
保险定损未与车主确认
2012年6月6日凌晨一点许,白磊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侧翻撞上隆达公司停在路边的铲车。交警部门认定白磊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白磊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所有人是徐斌,徐斌为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保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员到现场对铲车损坏部位进行了拍照并定损,确定铲车被撞损坏后维修费用为7319元,但保险公司在勘验事故现场时,没有与隆达公司共同对铲车损坏部位现场记录确认,为后面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后隆达公司将损坏的铲车送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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