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车主忙于工作,对机动车辆保险知之甚少,便选择和依赖保险推销人员,这样容易让投保人陷人这样或那样的认识误区。
1.车险等于万全
许多车主认为,买齐了车险就万无一失,出了事故就能得到与投保额相同的赔偿。其实,保险公司的定损尺度与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息息相关。列如,一起事故的损失在30万元左右,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各负担50%的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付之外,最多只会赔偿15万元的第三责责任险。因此,保险≠包赔,依法、安全驾驶才能避免承担较多的事故责任。
2.全险等于全赔
有的车主购买了“全险”,就认为“全都保险了,那么发生事故自然会得到全赔”。
其实,所谓的“全险”,在法律上和保险公司中都不存在,它只是人们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几个险种合在一起的称呼,与是否“全赔,没有任何关系。
只有当您的爱车因为非自然原因和机动车质量原因(如交通事故、被盗、自燃等)使机动车彻底丧失使用功能后,保险公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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