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起,“汽车三包”规定就将正式实施。顺应“汽车三包”的相关规定,国税总局日前也发布了《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从9月1日起,车因质量问题退货,可退车船税。“汽车三包”实施后,消费者如在退车的情况下,可以退的其他费用还包括汽车购置税、汽车保险费等。对于这些规定和措施,很多消费者表示欢迎,提出的建议则是希望能够尽量简化程序、避免手续过于繁琐。
车船税:
退税自退货日起计算
《公告》规定,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10月1日我国将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其中也有涉及车船税问题。内容提及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与《公告》规定一致。
购置税:
退税未满1年全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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