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是每年9月30日到期,去年9月中旬的一次刮蹭,却被保险公司算在了去年9月30日之后保单投保年度中,今年提前1个月续保时多付了700元。”张女士对此表示很无奈。
事件详情:
2011年9月24日张女士在阳光保险公司投保车险。2012年9月初,张女士提前一个月续保,当时她第一年度只有两起理赔记录,依照规定新一年度保费应延续上年保费3700元。“当时保险公司承诺新保单的生效日期依然是9月30日。”张女士说。续保后没几天,张女士停车刮蹭车身,她觉得这次刮蹭属于第一年度,不影响新一年度的理赔记录。
今年上半年,张女士发生3次刮蹭事故,但前天张女士续交2013至2014年度保费时被告知,2012至2013年度有4起出险记录,其中包括去年9月中旬那起刮蹭。按照阳光保险的算法,上一年度理赔4次,2013至2014年度续保需缴纳4400元。
张女士认为,去年9月中旬的刮蹭事故应算在2011至2012年的保单中,不该记录在2012至2013年的保单中,阳光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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