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化名)买了辆二手车,不等考取驾照便开车上路了。岂料,车买了不到5个小时便惹了大祸——他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并将三轮车司机苗某撞伤后逃逸。昨日上午,落网的王强在石市桥西区法院出庭受审。
“保险公司说王强是无证驾驶,交强险不能赔偿。”受害人苗某的家属对王强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9万元,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无证驾驶撞人,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事发
司机无证驾驶 肇事逃逸
2009年5月31日17时许,王强和朋友张某花1万余元买了辆二手富康。虽然没驾驶证,但王强跟朋友学过开车,并自认为“开得不赖”。车到手后,他便开车去了亲戚家。
21时许,行至西二环与新华路交口时,王强驾驶的车辆与苗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
交通肇事后,王强把车牌丢掉逃走。随后王强被上网追逃,并于今年5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交管部门认定,王强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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