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对外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下称《示范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一些有争议的免责条款被取消了。
“代位追偿”车主叫好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又不愿意赔偿,怎么办?之前,车主只有起诉至法院解决。而且,即使法院判决下来,能否成功执行还是未知数。这样,受损失车主几乎只有认倒霉的份儿。
条款也许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该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保险人在赔偿金额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不再为购置税交保险费
据了解,现行的保险条款中,一些保险公司在计算保费时还把购置税计算在车价之内。而按照现行的购置税费率,把购置税计算在内,车主在投保商业险的时候,将多支付8.5%的保费。如果车价高,这部分的费用将达到上千元甚至更多。
中保协示范条款中,保险金额按机动车实际价值确定,“新车购置价指本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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