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门和 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那么,向保险公司 索赔需提供哪些单证呢?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正本)、事 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或判决书、损失清单和 有关费用单据及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人身伤害的索赔单证应包括: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治疗证 明、药费单据、有关护理费用证明、残疾用具发票;涉及被抚 养人生活费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出生证及派出所证明;造成 人员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残疾者 生活补助费需要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等。 如果保险车辆被盗抢或失踪,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 供保险单(正本)、机动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 附加费凭证、车钥匙,以及由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 具的车辆被盗抢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车辆挂失报停手 续。如单位用车原始发票已入账的,应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 件上注明八账凭证和加盖财务章。 按照保险单规定,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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