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在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在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不计免赔额特约险;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一、 附加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 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 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 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 保险机动车被诈骗、罚没、扣押、查封以及在此期间造成的损失;  (三) 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纠纷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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