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路上车多人多,对很多司机特别是新手来说,交通事故在所难免。无论您投保了多少险种,在理赔过程中交强险是肯定要办理的,而400元的“无责赔付”办理更是让很多车主大喊麻烦。随着近日市保监会下达《关于实施交强险车辆和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部分简化处理的通知》,今后车主如果再遭遇“无责赔付”时将十分简单,不再需要无责方向有责方赔付400元,而转由有责方的承保公司向其赔付。 400元赔付咋这么麻烦 今年3月份的一天,胡先生驾车从黄岛来青岛办事,当其行驶至胶州湾高速公路红石崖段时,与一辆车发生碰撞胡先生的汽车受损。经交警部门判定,对方负全责。在赔付过程中,对方车主杨小姐找到他,说按照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有关规定,他要赔给自己400元。听了杨小姐的说法,胡先生大为不解:作为无责方,为什么还要赔偿给有责方400元?对此,作为有责方的杨小姐也是有些糊涂:“保险公司这么和我说的,我也不太清楚。胡先生不会是以为我在讹他吧。为了要这400元,我跑了可不是一趟两趟了,电话更不知道打了多少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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