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保安被撞死,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逃逸为由拒赔,车辆所有人陈先生将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告上法庭。3月19日,北京东城法院一审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认定保险公司拒赔有理。
2005年2月23日深夜,北京世纪飞驰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的驾驶员于旺为公司运送货物,当他驾车行驶至太阳宫国际公寓地下车库时,将保安员代进伟撞死。此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世纪飞驰公司按照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赔偿代进伟的父亲10万元。因向保险公司理赔遭拒,世纪飞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车辆所有者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提出的拒赔理由包括:发生事故地点为地下停车场出口处,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于旺有逃逸行为,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原告方律师提出,于旺的逃逸行为不构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因为“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我国从1984年就将“第三者责任险”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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