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一份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确定新车购置价的通知,内文提出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例,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保额的,应当区分新车与旧车业务,防止不足额投保导致理赔纠纷,损害保险人合法权益。其中旧车业务根据车辆使用年限区分不同的新车购置价最高下浮比例,按照该比例计算,车主需缴纳更多的车损保额。通知下发后立即在江门车界掀起风浪,各大4S店忙于通知车主前来续保,车主在表示震惊的同时将信将疑,议论纷纷并提出质疑。 车主:很震惊 近日,车主黄先生收到了长安铃木4S店发送的短信,内容显示:保险行业协会通知,2013年10月15日起,车损保额将出现较大上调,车损保额调整后,新车车损保额为新车发票价(含增值税)和系统价的90%,以高者为准;旧车由原来可以最低按系统价的70%,改为2年以内最低下调10%,2~5年最低下调15%,5~10年最低下调20%,10年最低下调25%,商业险保费会上涨10%左右。该4S店销售人员建议车主如果近两月有车险到期,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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