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强化保险公司在条款费率拟订、执行中的主体作用和责任。
《通知》旨在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对拟订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组织拟订商业车险协会示范条款、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以及测算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和使用。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方便被保险人理赔的原则,结合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责任,制定保险公司理赔实务指引。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的角色定位。即行业协会制订协会示范条款和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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