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车主都误以为给爱车上了“全险”就可以得到“全赔”。然而,其实,有众多的细节,或许不为我们车主所知,而这些细节所在,正是关系着我们根本利益的所在。下面有有这样一个案例,是发生在北京的一个案例,车主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及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窃贼把李先生的爱车彻底毁了容,这着实让他感到伤心。然而,李先生想起了为爱车上了全险,于是便拨通了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
然而,李先生根本没有向北京车险律师咨询,而是直接打了理赔电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简直让他傻了眼。因为是新车,李先生特意为爱车买了“全险”,想到这里王先生的心才平静下来,然而在接下来的理赔中,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李先生认为既然“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按照签订保险时的单独玻璃损伤险理赔。
于是李先生就这个问题特意向北京车险律师咨询后得知:“全险”一词在法律上和保险术语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通俗用语,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交强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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