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投保电话车险的三大投保误区“的怪现象”.

 所属分类:  2013-8-18 20:30:07    加入收藏
近年来,选择电话车险方式投保的车主越来越多,消费者大多被电话车险的便捷性和性价比深深吸引。但许多消费者对电话车险投保知识的认知仅停留在表象,以平安电话车险为示例对象,解读一下消费者在电话车险投保过程中出现的三大投保误区“的怪现象”.

 

    误区现象一:消费者自己上门取报单

 

    一些车主在拨打保险公司营销电话后,却放弃了保险公司的送单上门服务,而是自己到保险公司领取保单。对于车主来讲,其实没有必要上门取单,便捷本来就是电话车险投保的一大利好。

 

    误区现象二:电话车险是“异地投保”

 

    受限于传统的投保习惯,一些初次接触电话车险的车主,对于保险公司带有区号的“外地号码”顾虑重重,认为“电话车险”即“异地投保”.由于电话车险必须集中运营,保险公司使用的呼出电话号码均带有运营中心所在地区号。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与来电客户进行前期的询价、报价、确认出单等流程,而保单打印、递送材料、理赔等流程则全部交由各地分公司办理。


    误区三:电话车险“不能”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是法定强制保险,电话车险投保过程中也是可以投保的。比如,在平安电话车险的计算平台上就自动选择交强险,如果客户已买过,把下拉框选择为“不投保”即可。即使在电话车险平台上,同时选择交强险和商业险,在日趋成熟的网上车险平台,通过智能计算,仍能达到快速准确报价的目的。

2013年3月2日

“互碰自赔”案例分析
    案例:车主师某于2009年11月25日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0年11月20日,师某驾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小区附近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刮蹭。经过交警认定,属双方同等责任。经保险公司人员现场查勘后,判断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按互碰自赔处理。经保险公司确定维修金额为1250元,并在4S店中维修汽车。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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