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险是有车一族必不可少的事情,然而很多人由于在投保时缺乏应有的常识,不光在投保时多花了冤枉钱,而且还没得到更多的赔偿。
多投保未必多获赔
不久前,呼和浩特市的刘小姐在市区驾车发生车祸,由于之前刘小姐分别在不同的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目的就是一旦发生车祸可以多得到一些赔偿。没想到刘小姐报险后,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答复:要么放弃其中一家,由另一家赔偿5万元,要么两家各赔2.5万元,总额还是5万元。
刘小姐对此很纳闷,为什么多份保单却得不到多份赔偿?保险公司的处理符合规定吗?
记者咨询平安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了解到,《保险法》第56条规定:“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当重复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公司一般采取比例责任分摊原则进行赔付。”而重复保险指的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显然,刘小姐的车已构成重复投保,险企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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