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第三者的定义是什么?

 所属分类:  2011-8-27 18:12:21    加入收藏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但是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员视同被保险人;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人,即第三者。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为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赔偿责任投保的保险,如何理解第三者呢?

“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如果也不是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员,那么投保人也属于第三者范畴之内。但是,如果驾驶员不是被保险人,他在驾驶汽车的时候发现故障,停下来钻到车底下修车,结果车辆滑动,把驾驶员的腿轧伤,这种情形下,驾驶员虽然是“保险车辆下”的人员,但是不属于第三者。如果保险车辆违章把别人的车辆撞坏,别人的车辆和人身遭到损坏,这种情形下,别人并非在“保险车辆下”,也要算第三者。

在一些保险险种里面,将某些第三者受到保险车辆事故损害造成的损失,作为除外责任对待。即便这些受害人是第三者,即便受到交通事故的损害,即便被保险人应该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这部分的保险赔偿责任。例如,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私家车、个人承包车辆如果造成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或者只要身在保险车辆内部,车上无论何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等,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确定第三者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判断被保险人与第三者是否有直接的经济利益,赔偿费用不能回到被保险人手中。如赔偿费用最终回到被保险人手中,则可确定受害人不是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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