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时看清保险合同的条款很重要
相信好多的车主在投保时面对繁多的车险条款都难以看懂,有些车主甚至对合同内容也不深入的看一下,只是听代理人简单介绍一下。但是,却往往因为这一时的疏忽,就给后期的理赔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在现实中,有许许多多的车险赔付案例告诉我们,在投保时看清保险合同的条款是有多么的重要。
车险赔付案例一,私了也要经过保险公司的同意。不久前张女士驾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当时张女士有急事,看到只是双方的车辆受损,而且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就提出和对方私了。在给了对方赔偿后,双方驾车离开。张女士在处理完事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但是经保险公司调查后,因为没有现场,无法确定事故的损失,只能按照车损险的相关赔偿责任进行赔付。对于张女士给予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险赔付案例二,不能随意放弃索赔责任。王先生的车停在路边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划伤。王先生考虑到对方不是机动车,也无法给予自己赔偿,而且自己记得车险当中有“代位赔偿”,好像自己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就让对方离开后,自己到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结果当然是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车险律师也对此次车险赔付案例进行的讲解:“代位赔偿”即客户在事故中无责,客户向责任方追偿,如追偿不成,作为投保人可将追偿权予以转让,由保险公司先行支付赔款,再代替客户向责任方追偿保险赔偿金,最大限度地保障事故中受损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偿。但是“代位先赔”的前提是投保人不能自行放弃向责任方的索赔责任。
通过这上面的两起车险赔付案例可以看出,这两位当事人都是对车险合同条款认识非常浅薄,没有认真读懂条款的真正含义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业内人士也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车险合同条款,尤其是有关理赔的条款更要认真。对自己无法理解的部分,要及时请求保险公司给予说明,必要时可签订补充说明附加在保险合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