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不久就出现了对这一保险的争议,不少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到1980年我国全面恢复了国内的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也有了变化。1983年11月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在1980年至1999年的20年间,全国保险市场承保的机动车辆从7922辆迅速上升到1494.47万辆,总保险费也从人民币728万元猛增到人民币306亿元,赔款支出人民币170.9亿元,赔付率为55.7%。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逐渐呈平稳态势是在1980年,企业财产保险是财产保险领头业务,其占财产保险的份额高达97%,汽车保险的市场份额仅为2%,1988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费收人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保险的份额达到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从那以后,机动车辆保险一直保持着财产保险第一大险种的地位,并拥有高增长率。2001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的总保费收入达到415.48亿元,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60%,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龙头险种。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之服务体系与机制。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人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的服务方面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解决机动车辆异地出险后处理工作。目前,较为成熟的模式是平安车险公司建立的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电话,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侯、全方位的服务;二是建立急救担保卡制度,对于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责任保险的车辆,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发放担保卡,并与当地的医疗系统达成协议,对拥有担保卡的伤病员,可以享受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