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费出单”制度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
为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维护投保人权益,自今年12月1日起,山东省(青岛除外)所有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机构均须实现“见费出单”。
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所谓“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有效保单并打印正式保单。
“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提高保费收入透明度。同时,将有效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提高经营数据真实性,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明确规定,对12月1日到期不能实现“见费出单”的单位,须自动停止办理机动车险承保业务。
2013年6月22日
保险动态:上海保监局排查人身险退保风险 目前,保险行业正在推进商业车险费率和条款市场化改革,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公司自主开发车险条款,其他公司则将遵循“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2012年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该条款对现行的商业车险A、B、C条款进行了整合,历经10个月、六易其稿才拟订成功,为各保险公司提供了商业车险条款行业范本。
大幅调整主附险条款
除对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单程提车单独设置条款外,其余机动车均采用这一统一的示范条款。
...
查看全文>> 摩托车、拖拉机保险单说明
(1)在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第三者责任险及其附加险时,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选择普通保险单或定额保险单。
(2)投保车辆损失险时一律使用普通保险单。
(3)摩托车、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定额保险单仅适用于使用性质为非营业的。营业性摩托车、拖拉机一律使用普通保险单。...
查看全文>> 调查显示,车主通常都会记得给驾驶证、行车证办年审,但不少车主会忽略给车辆办年检,特别是对爱车进行了改装的车主,常常因为珍惜自己的创意而推迟年检的时间。安邦保险理赔事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年检合格的车辆生效,未年检的车辆全部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即使上了保险也会被拒赔,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安邦保险理赔专家因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按时年检,不能心存侥幸而影响理赔。...
查看全文>> 车险理赔原则是:先交强险赔偿,后商业险赔偿。
交强险赔偿分为有责任赔偿,无责任赔偿,有责任赔偿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