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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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7 17: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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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理赔案例
2002年2月23日,被保险人谢某在一酒店因意外情况导致颅脑严重损伤,24日被送往医院抢救,3月22日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此后,谢某母亲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经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调查,发现在被保险人住院病史中,现病史一栏记录有“患者约10小时前酒后摔伤头部”,供述人为徐某,并注明较可靠,另外在该院的出院小结中也再次记录“患者因酒后摔倒导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保险公司遂以被保险人属酒后摔倒所致事故,属保单中的责任免除范围,作拒赔处理,受益人对此不服,诉诸于法院。
在寿险理赔实务中,很多情况下,医疗机构的医疗记载是理赔决定的惟一依据,但由于医疗记载的特殊性,特别是病历中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的证明力和证据效力的认定,在实务处理和保险纠纷诉讼中颇具争议,在此,笔者试从证据规则角度出发,通过一则典型的保险纠纷诉讼案例,发表个人见解。
原告(受益人)对条款没有异议,只是认为该病史中关于现病史的陈述并非谢某本人亲自所述,而是由别人传闻再转述,认定不能作为证据。
被告(保险公司)认为,病史中关于被保险人酒后摔倒的描述虽来自于他人转述,但当时情况是被保险人被送至医院时,已昏迷不醒,所以要求其入院时向医生口述病情显然是不现实的,且医生在病史记录时特别注明,病史来源较可靠;另一方面,在医院的所有记录中都写明酒后摔倒所致外伤,因此被告认为医院的记录虽然是转述而来,但根据上述情况可以判断,医院的记录是真实、客观的,能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所以证据具有证明力,被保险人情况属保单中的责任免除范围。
上述案例的焦点集中在,住院病历中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主观病史,从法律证据的角度而言,是否具有证明力,能否在理赔实务操作中作为理赔决定的依据?在此,笔者作一分析阐述。
2013年3月14日
平安车险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条款 他人恶意行为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因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倒车镜及灯具单独损坏,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责任免除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他人因与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发生民事、经济纠纷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三)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赔...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19日
新策划该如何避免“超保”现象的发生呢? 目前,许多新车在第一次投保时时常会出现“超保”的现象,车主花费了较高的保费却很少出险。新策划该如何避免“超保”现象的发生呢?
初次有了自己的新车,周女士很兴奋,同时也有一点紧张,担心万一出事故咋办。于是,在办理交车手续时,4S店给她的丰田皇冠2.5推荐了平安保险的一揽子保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乘坐险、50万元商业三者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总计下来,周女士第一年的车险费花了1.1万多元。
一年快过去,又该买第二年的车险了。此时,周女士觉得第一年1.1万元的保费太高,有些不...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日
车险理赔误区四:投保即为车辆上了“保险” 误区四:投保即为车辆上了“保险”
有些投保者以为给车辆购买了保险就可以在车辆出险时得到全部损失的赔付,所以在日常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中就会有些懈怠。孰不知在给车辆购买了保险后,并不是车辆发生的所有事故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只有那些符合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才赔偿,而且在理赔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免赔额,所以还是有一部分损失需要投保人自己承担。...
查看全文>> 近日,网络红贴《榨干保险公司最后一滴血》得到众多网友的力挺,这篇文章深入浅出地教导车主如何与保险公司周旋,有人将它称为“理赔秘笈”。某些金融界人士对此贴也颇感兴趣:“发贴人实在太牛了,但这些所谓的秘笈,事实上就是钻一些漏洞,实务中确实也存在,但其中的一些提法并不一定正确,而秘笈中的这些方法还不是骗保的主流方式。”这样一部被各界高度关注的秘笈,究竟能不能很好的帮助有车一族们在保险公司面前游刃有余呢?笔者现从法律角度对此作出简单阐述。
斗智斗勇?
对于以半开玩笑的口吻存在的这些保险理赔中的“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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