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项目并非皆此次事故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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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4 14: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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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并非皆此次事故引起
此后,刘先生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并未达成一致。刘先生只得交款后将车先取出。
14日,记者看到了刘先生提供的《长春通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保险欠账结算单》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单》。两个单子上面数额相差很大,前者的费用由两方面产生,17项配用材料的费用和工时费,共计10898元,后者则为4697元。对照来看,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上,少了诸如转向节、机组支架等金额较大的材料项目,也就是说,这些维修、更换的项目,不在理赔之列。
随后,刘先生再次拨打安邦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电话,对方称,公司已经为刘先生作出了保险理赔定损单,此数额是总公司定下的数据,不能更改。至于根据什么而定,对方表示,刘先生所维修项目有一些不是本次事故中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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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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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律师事务所(被保险人)与B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以下简称B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保险合同,同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12个月。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工作人员余某因公独自驾驶被保险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因陈某横穿高速公路,余某躲闪不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死亡、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事故地交通执法部门就该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受害人陈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余某不承担责任。
死者家属对“责任...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7日
肇事者弃车逃逸 投保人索赔无门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综合保险的两项格式条款无效的原审判决,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理赔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肇事者弃车逃逸 投保人索赔无门
此案原告叶建康是苏KAW546捷达牌轿车的车主。2005年10月1日,步林顺驾驶该车于0时25分在宁通 高速公路108KM路段(上行线)与王俊巍驾驶的豫S33330农用运输车发生碰撞事故,致苏KAW546捷达牌轿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王俊巍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扬州市价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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