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险首次推出车险“代位求偿”
首次推出车险“代位求偿”
今年2月份,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车险条款中的“无责免赔”为起点,有关车险条款中的一些规定一度在社会上引发热议。2月22日,中国保监会下发文件,要求保险公司改进和完善车险服务和车险理赔服务机制,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车损险“代位追偿”标准和流程等。此后,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消息,宣布研究推出车损险“代位追偿”机制。
而伴随昨日北京保监局和交管局联合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北京成为国内第一个推出车险“车损险代位求偿”机制的地区。据介绍,所谓“代位求偿”,是指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配合,投保人可将追偿权转给保险公司,此时无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可以先行支付赔偿款,然后该保险公司向有责任方所在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事故中受损保险人及时得到赔偿。
根据北京保监局和交管局的规定:8月1日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无责方保险公司接到客户报案后,首先应积极协助无责方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全责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可以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全责方保险公司应依法在全责方投保范围内直接向该客户支付赔款。如果全责方车辆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车辆在北京市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的情况下,无责方被保险人可以就车辆损失部分,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并转让向全责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无责方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内先行赔付无责方车辆损失。
某险企从事车险理赔的夏先生说,目前来说如果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如果全责方拒不履行对无责方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无责方需要通过起诉,通过法律来让无责方保险公司先赔偿给被保险人,然后保险公司再取代被保险人向全责方追偿。
某大型险企车险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称,“代位追偿”由来已久,但业内基本没实施,北京保监局出台这个措施,对车险“代位追偿”的流程进行了规范,对车主来说是有利的。
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个驾驶技术很不错,平时也很注重车辆的保养和安全防护,能够保持保险期内不发生交通事故的好车主,而且车辆的价值不高,经济也不富裕,就可以选择续保最简单的险种。具体是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不用去续保一些附加险种。
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来续保,保险公司是可以给予很大折扣的,当然,花钱少了,所得到的保障也是相当有限的。...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4日
车辆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报案的注意事项
当车停在路边被其他车辆刮蹭到而又找不到对方时,报案时最好说成是自己开车刮到障碍物上(障碍物可以找自家附近的花台等较坚硬不易损坏的物体)。因为如果您按实际情况报案,保险公司很可能让您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大约能到50%)。
在上一年没有出险的情况下,续保可以获得10%的安全折扣。所以,当赔偿金额不大(200元以内)而保险又临近到期时,可以选择不报案,以获得明年的安全折扣。
当赔偿金额大于安全折扣而又没有第三者损失且现场容易保留时(比如自己擦在自家的车库门...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9日
在投保车辆自燃险时,要注意责任免除条款 在投保车辆自燃险时,要注意责任免除条款。比如说,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人为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自燃仅仅造成部分零部件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同时,保险车辆运载货物的损失也不在这一赔偿范围内,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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