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车险敢打折还是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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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8 2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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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敢打折还是有利润
针对现在交强险市场上出现的部分代理商“明折暗扣”的现象,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李虹副教授认为:“现在交强险的销售渠道比较复杂,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直销、网络销售、4S店、代理商等渠道,其中保险公司、4S店相对比较正规,监管也严格,一般不会降价。而代理人则是与各个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签有代销合同,渠道不同价格各异,所以出现了这样的价格混乱现象。现在,部分保险公司将其中一部分利润让给了代理人,其中让利可能超过了4%的佣金上限,代理人再给车主打折,可见其间还是有利润的。”
至于实行交强险的初衷是什么?恐怕许多缴纳了保费的车主都回答不上来。因为在不少车主的印象里,交强险就是一笔不得不交的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句话就作出了阐释: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现在的交强险运行结果与其初衷背道而驰,本应追求社会效益,承担更多社会义务,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的交强险,实际上却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机制,成为矛盾冲突的重要原因。”北京汇原律师事务所的魏晓东解释说,2008年,保险公司费用支出中,营业税及附加就有30.5亿元,这不太合理,如果把交强险纳入社会保险范畴,这部分税费就不用交了,本用于救命的钱不应该花在税费和中间的代理费上。另外,现在交强险无责赔偿的规定有助长碰瓷之嫌,这问题在商业车险中也存在。这种行为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款支出,是和等钱救命的受害人争钱,并间接导致其他合法的投保人支出了更多保费,这一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