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但未通知保险人的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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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3 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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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但未通知保险人的不赔
案例:去年年底,王小姐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不到一年的准新二手车,在交付了全部购车款之后,经纪公司为王小姐办理了过户手续。当时,这辆车距原车主购买并首次登记的时间仅有11个月,各项保险都将在1个月之后正式到期。
买车时,车辆的过户手续都是由经纪公司代办的,但没有同时办理保险过户手续。王小姐认为,保险过户手续比较复杂,既然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不如等到保险到期,自己再上新的保险。没想到,王小姐的车在借给同事开的时候意外撞上了路边的石墩。王小姐立即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但保险公司在了解到其车辆的商业险因车辆所有权变更而未在保险公司做相关批改手续的情况后,只答应对其损失进行部分赔偿。
交强险购买原则: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购买 否则就要接受处罚
7月1日前 提车的新车族:
7月前提车的新车族可以上老保险,不必等到7月后再投保交强险。
7月1日起 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老车族:
需要购买交强险。
7月1日起 商业三者险到期的老车族:
需要购买交强险
7月1日后 商业三者险还未到期的老车族:
仍然可以按照老的标准执行到到期日,之后则必须购买交强险
交强险投保注意事项
1、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车主认为多投几份保险,...
查看全文>> 2012年新出台的车船税,有很多的新标准、新变化,很多车主们对此并不了解,小编将新老车船税进行对比、总价,将车船税新标准呈现给大家,希望帮助有车一族增添一些相关的知识,对自己也是一份保障,以下就是对车船税新标准的汇总: 一、强化部门配合度。目前我国的机动车数量节节攀升,相关的税源较为分散,相对来说税务机关管理难度加大。于是车船税新标准中就规定了各部门之间应大力配合,比如:车船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等情...
查看全文>>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交强险的立法目的,在于为被保险人转嫁责任风险,并为受害人提供及时、可靠的物质救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醉酒等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中的“财产损失”仅限于物质性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而本案中,阿娟申请的是人身损害赔偿而非物质性财产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不能免责。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投保人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第三者人身或...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9日
朋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004年10月10日晚,吴先生的雷克萨斯车借给朋友黄先生,不料却发生事故,损毁严重,交警部门认定黄先生负全部责任。“由于车坏得很厉害,我干脆就把车卖给了黄先生,但约定修车费用先由他出,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了也归他。”吴先生说。后来,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起草了一份声明,让吴先生在上面落款。声明中说:“由于该车已被黄某修复,且本人已将该车转卖给黄某,因此本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黄某。”吴先生以为这份声明可以弥补朋友黄先生修车损失,可没想到4个月后,保险公司却给他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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