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霸王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所属分类:  2013-3-17 20:59:02    加入收藏
霸王条款不具法律效力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车险律师孙勇认为,在各类保险合同中,霸王条款普遍存在。除了车险中强制规定报案时间外,在有些人寿险中,保险公司还会单方面要求被保险人须到其指定的医院就医,否则不予赔偿。但投保人对这些条款提出质疑时,保险公司通常会以行业惯例为托词。但实际上,这些条款严重加重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责任,违反了保险活动公平互利原则。这些条款实际上只是保险公司这些垄断行业的人为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孙律师表示,因适用格式条款合同已在保险行业形成集体行动,投保人无法抗拒只能与之签订。但投保人可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霸王条款属无效条款,判定保险公司更改或是删除这些条款,以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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