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所属分类:
2013-3-24 19:54:36
加入收藏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所谓保险合同关系人,是指虽然不是保险合同缔约人,却享有保险合同权利或承担保险合同义务的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保险法》第21条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称投保方,三者之间存在着种种联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二人;投保人可以为受益人,但须经被保险人指定或同意。
2013年6月24日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否为同一险种 2004年7月19日,甲驾驶货车在204国道上与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乙相撞,致乙重伤,造成乙各项损失计22万元。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甲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乙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甲和乙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2004年5月9日,甲的货车在丙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限额为20万元,保险合同约定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甲将乙与丙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查看全文>> 据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介绍,交强险虽已实施两个多月了,但发现很多车主对交强险并不了解,对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出险该如何理赔,更是不清楚。 ◎及时报案 备齐材料 据介绍,是否买了交强险,直接决定怎么理赔。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出险,车主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警方将出具调解书或事故证明,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则将告知车主索赔需要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果车主在投保时,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等其他配套车险产品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索赔就会比较方便,保险公司理赔也能更快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3日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保险费率考量无直接关系 实施费率浮动的两个主要目的是公平投保人之间的保费负担和激励投保人进行风险控制 资料图
一般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保险费率考量无直接关系
交强险费率浮动,与什么因素挂钩更合理?成为前日中国保监会举行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征求专家意见座谈会上争论的焦点。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认为,虽然交强险是法定保险,但本质上仍然属于保险。交强险费率浮动应当首先考虑直接影响赔付因素的交通事故,然后才是违反交通法规的风险因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费率浮动意图可...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18日
车险骗赔案件: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事故 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事故。修理厂将正在厂里正常保养或修理的汽车换上已经损坏旧配件,在修理期间制造假交通事故,甚至故意损坏后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保险赔偿金。更有修理厂移花接木更换牌照,这种骗赔现象也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规模不大、地址偏僻、私人经营的小型修理厂更是肆无忌惮。...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