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自燃损失险条款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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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4 2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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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二)因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2013年2月19日
夫妻车辆相撞,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付一辆车 一石掀起层层浪,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和免责条款又一次进入人们尤其是有车族的视野,到底本案保险公司能不能免责?出了什么样的状况保险公司能免责?本
所有保险公司都在保单背后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甚至有的保险公司用更小的字体、更晦涩的语言表述什么样情形保险公司免责、最后还有一条:“本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本案中,夫妻车相碰,保险公司只赔一车的保险金,那么到底有没道理,法律又没涉及呢?让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根据《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