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车辆投保过程中的五个要求

 所属分类:  2013-3-27 21:59:53    加入收藏
营业车辆
    (1)不得
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2)不得承保不计免陪特约险;
    (3)外地牌照车不保;
    (4)使用年限达五年以上的车辆,或四年以上的出租汽车,原则上不予承保;
    (5)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偿限额:客车:50万元;出租车队:20万元;货车:20万元。

2013年5月12日

交强险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一种具有强制性质的责任保险。交强险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建立交强险制度的意义在于: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促进道路交通安全,通过“奖优罚劣”的费率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驾驶人增强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保障功...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