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亮点一:合同生效两年 无条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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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8 2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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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一:合同生效两年 无条件赔偿
据新《保险法》,一旦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赔偿。“现实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销售人员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实际情况也同意承保,待保险事故发生后,又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业内人士指出,新法的“堵漏”,将有效加强保险公司内部“自省”,同时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他的车险下个月就要到期了,最近这一周内他连续接到了四五个推销车险的电话。
令陈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对方竟然能准确说出自己的车险保单号码和保单到期的时间,就连陈先生的购车时间、车型等信息都了如指掌。这让陈先生困惑不解:“这么隐私的资料,别人怎么会知道?”
陈先生特意记下了这两个打进来的车险推销电话:021-50504570、021-61226062,号码显示是上海打来的。
7月20日,记者试着拨打这两个号码。这两个号码都很难拨通,一...
查看全文>> “断保”期间最好不要开车
需要提醒的是,对陈小姐来说,如果选择在2月1日后再续保,虽然省下了几百元的保费,但却面临一定的风险。这意味着1月21日至31日期间,陈小姐的车处于保障的“真空”。如果万一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将由车主买单。另外,交强险是强制险,如果被交警查实没有投保交强险,则又面临着罚款。
因此,在未及时续保之前,建议车主尽量不要开车,而采取搭乘公交、地铁以及出租车出行。 ...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日
了解汽车保险法,走出车险投保误区 买了汽车就得上保险,若车主不是保险方面的专业人士,当面对一大叠关于汽车保险法的介绍资料时,难免会产生云里雾里的感觉。投保车险,车主不一定要通晓全部车险条款,但是需要注意重要的条款,以免投保后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平安车险专家轻松解读车险条款,对相关重要条例作出解释说明,让车主对相关条例看得明明白白,走出车险投保误区。
首先,汽车保险法中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新车购置价值,超过的,超出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除保险合同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30日
切莫贪小利——网上购买交强险有风险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事故车辆的交强险已违法退保,车主与保险公司承担何责成为争议焦点。法院最终判决车主张某、驾驶员杨某和保险公司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09年3月,张某从中介购得二手车后借予杨某驾驶,发生事故后发现该车交强险从中介公司购买前已退保。受害人李某遂将车主张某、驾驶员杨某和某保险公司一并告至法院。
受害人和车主认为交强险系法定险种,保险公司违法退保且退保后未能履行法定义务,故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认为退保系当事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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