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了事故,一定要寻找正规合法有资质的修理厂
江先生驾车不幸发生碰撞事故,他驾驶的车辆左侧大面积受损。由于觉得车辆价格比较便宜,为了图方便,随意把车开到附近一家维修店进行修理,花了930元。但事后,他找保险公司“埋单”,对方给出的定损金额只有570元。
点评: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格,是保险公司依据汽车修理完好所需要的合理市场均价,而车主自行选择修理企业,则属个人行为。而且一般保险公司只认准二级以上资质的维修站,如果车主因为贪图方便省事,去达不到标准的维修站保养或修车,保险公司将会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价。
因此,出现事故后,车主如不能及时回到投保地维修,则可就地选择由信得过的定损员推荐的专业修理厂进行修理,此类修理厂往往修理水平较高,且与保险公司有合作协议,如此车主可减少多花冤枉钱的可能性。
相关事例:
2009年7月13日,某建筑材料厂为其新购买的辆奔驰车向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合同约定机动车损失保险金额为80万元。同年10月17日晚,该车在虹口区大连路与前车追尾,经虹口交通支队认定投保车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定损11万元。建材厂携带该定损单到修理厂进行维修,不料修理厂告知该车辆修复包含隐蔽部件需要约23万元左右,建材厂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保险公司未予理会。不得以建材厂只得自行联系4S店修理受损车辆,花费修理费(包括工时费)22.8万元。建材厂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修理费22.8万元。保险公司提出,被保险车辆修理前,投保人应会同保险公司共同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并定损11万元,现在只同意理赔11万元,不得以建材厂只好诉讼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修理费22.8万元。
保险公司与建材厂具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对定损金额发生异议,保险公司应主动向修理厂提供其定损依据并提供证据证明其合理性。建材厂自行联系修理厂进行修理,作为专业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此亦应提供证据,证明建材厂的修理费存在明显不合理的部分。
从举证角度来说如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建材厂修理费22.8万元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其将承担败诉风险。律师提醒,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保险公司确定的定损金额,不足以修复保险车辆的情形,保险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遇到此类情况,被保险人可以到各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进行评估,另外车辆修理一定要寻找正规合法有资质的修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