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实施以后车主享优惠
为了使商业
车险费率水平真正与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近日调整完善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将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方案》实施以后,预计将有七成以上的北京车主享受到优惠。
参与《方案》制定的中银保险车险部总经理毕欣曾表示,此次《方案》将以前《费率调整系数表》简化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以及“特殊风险系数”4项。
即将实施的《方案》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对于上年发生商业车险赔款的车辆,如已决赔款总金额低于或等于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将对应赔款次数档次的系数值再优惠10%,最终得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如已决赔款总金额高于上年签单保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维持不变。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部主任李枫介绍,《方案》实施以后,一年多次出险的车辆,其保费最高上浮至3倍,而连续5年不出险的车辆,保费可以享受32%的优惠。
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方案》实施以后,约74%的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将在上年保费基础上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另有约1.62%的车主因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6次,在下一年度续保时保费较上年上浮超过一倍。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方案》实施以后,有利于监管部门通过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同时还可以规范保险公司车型代码和新车购置价,解决个别公司利用新车购置价搞恶性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据悉,为防止出现因费率浮动而变相涨价的问题,北京保监局全程跟踪监督了《方案》的制定、调整和完善。
肇事者拒付赔偿金
2008年2月28日晚上9点多,阿娟正在过斑马线时,被醉酒驾车的老张撞伤。经鉴定,阿娟的伤残等级为9级,附加一处10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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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文>>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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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认定足额保险存在不合理 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认定足额保险存在不合理。机动车辆保险属于财产损失保险类,除定值保险外,一般的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价值都是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判定是否足额保险的依据就是根据保险金额要不小于出险时财产的实际价值。但车险却将保险金额不小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值作为判定足额保险的依据,与通常的财险采用了不同的标准。事实上,机动车辆保险作为财险的一种与普通财险没有实质的区别,这种判定足额保险的不同标准,实际上充分反映了我国财产保险经营中对重置价值保险缺乏规范的操作。...
查看全文>> 读者互动车险团购之我见
周先生(金融业,驾龄5年):车险毕竟是一种服务,不能只为价格降低而组织各种购买形式,忽视车险服务质量,再便宜的价格也是“亏本”的。服务好才是硬道理嘛。
陈先生(传媒业,驾龄7年):我觉得由企业组织团购车险的确不错,企业就好像职工的保护伞,一旦出现理赔问题,就由企业出面解决,不像我们现在只能单枪匹马地和整个保险公司较劲理赔事宜,这样我们也能把精力从理赔事宜中抽回来,更全心全力为企业服务。
而且坦白说,我个人认为保险公司可不敢“得罪”企业,毕竟那么多车要购买车险,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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