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实施以后车主享优惠

 所属分类:北京市车险   2013-4-4 16:28:59    加入收藏
为了使商业车险费率水平真正与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近日调整完善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将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方案》实施以后,预计将有七成以上的北京车主享受到优惠。

  参与《方案》制定的中银保险车险部总经理毕欣曾表示,此次《方案》将以前《费率调整系数表》简化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以及“特殊风险系数”4项。

  即将实施的《方案》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对于上年发生商业车险赔款的车辆,如已决赔款总金额低于或等于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将对应赔款次数档次的系数值再优惠10%,最终得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如已决赔款总金额高于上年签单保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维持不变。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部主任李枫介绍,《方案》实施以后,一年多次出险的车辆,其保费最高上浮至3倍,而连续5年不出险的车辆,保费可以享受32%的优惠。

  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方案》实施以后,约74%的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将在上年保费基础上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另有约1.62%的车主因车辆发生赔款次数超过6次,在下一年度续保时保费较上年上浮超过一倍。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方案》实施以后,有利于监管部门通过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对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同时还可以规范保险公司车型代码和新车购置价,解决个别公司利用新车购置价搞恶性竞争、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据悉,为防止出现因费率浮动而变相涨价的问题,北京保监局全程跟踪监督了《方案》的制定、调整和完善。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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