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商业车险费率水平真正与车辆风险状况相匹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近日调整完善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该《方案》将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方案》实施以后,预计将有七成以上的北京车主享受到优惠。
参与《方案》制定的中银保险车险部总经理毕欣曾表示,此次《方案》将以前《费率调整系数表》简化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多险种同时投保”、“平均年行驶里程”以及“特殊风险系数”4项。
即将实施的《方案》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对于上年发生商业车险赔款的车辆,如已决赔款总金额低于或等于上年商业车险签单保费,将对应赔款次数档次的系数值再优惠10%,最终得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如已决赔款总金额高于上年签单保费,“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维持不变。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部主任李枫介绍,《方案》实施以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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