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焦点2:为何不提高医疗、物损赔偿限额

 所属分类:  2013-4-5 15:59:34    加入收藏

焦点2:为何不提高医疗、物损赔偿限额

“升级版”交强险另一个争论的焦点是,医疗、物损赔偿限额显得保障不足,应当适当提高。对此,陈东辉也作了相应的回答,并不是限额定得越高就越科学。因为如果限额定得过高,相应的保费也会很高,但是赔案的覆盖率并不能得到有效提高,结果是多数投保人为了极少数赔付占比非常低的大赔案普遍增加保费负担,这是一种不合理。

陈东辉认为,医疗、物损两个限额的小幅调整,将会对费率水平产生较大影响。以家庭自用汽车为例,据测算,如果医疗赔偿限额从8000元提高到2万元,预计保费将上涨30%-35%。如果物损赔偿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4000元,预计保费将上涨20%-25%。

此外,如果大幅提高医疗费用限额,就有可能造成所有投保人为少数人扩大医疗费用、虚增赔付成本的行为埋单,这也是一种不合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抢救费用超出限额的情况,在制度设计上已有安排,即通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

对此,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在听证会上指出,交强险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较强的保险业务,在制度安排上首先要保证其价格能够使绝大多数车主负担得起,保证交强险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其次是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障水平。因此,目前的责任限额方案是在综合考虑、权衡广大车主的保费负担和保障需求后,所确定的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

2013年3月27日

被自己的车轧死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近日获悉,7月23日本报案例版刊登的《被自己的车轧死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一案,日前又有新的进展。   10月9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下达终审判决,判令撤销原审判决,由被上诉人某保险公司赔偿上诉人保险金20万元。   被保险人死于自己的车下   此案的起因是一起颇为离奇的交通事故。   2006年10月17日,家住贵州省仁怀市的蒲元朝与某保险公司遵义支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蒲元朝将其购买的贵C33645号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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