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车主购买了车险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保险从业资格考试之驾驶员身亡 大地保险拒赔驾驶员孙本洲驾驶大货车在大件路上发生追尾,不幸重伤死亡。事发前,车主为孙本洲购买了一份大地保险公司的“驾驶无忧”险。孙本洲家属在申请理赔时,大地保险公司以孙本洲“违反交通管理条例”为由,拒绝赔付。
昨日,孙本洲家属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保险金。代理律师认为,保单上“违规就免责”的条款纯属“霸王条款”,“如果这样,保险公司基本上就不用进行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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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有责: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今年7月14日深夜,孙本洲驾驶大货车沿成新大件路往新津方向行驶。当行至开元艺术学校路口时,孙本洲前方一辆中型货车紧急刹车,避让前方一辆右转的大货车。孙本洲由于车速过快,距离过近,刹车不及撞上了前方的货车,孙本洲不幸身亡。一个月后,交警部门认定,孙本洲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前,孙本洲的雇主黄某为其购买了一份“驾驶无忧”保险,保单约定:“保险责任为驾驶员交通意外伤害事故、残疾保障,金额10万元,保险费168元。”
孙本洲的雇主黄某告诉记者,他和死者的家人拿着保单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还充满信心。“我们一直在庆幸,幸好买了保险。”黄某说,可保险公司9月9日送来了理赔决定通知书却让他们非常意外和失望。
记者看到,这份通知书明确写明了拒赔的理由:《大地畅达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第三条规定:被保险人“殴斗、违法、违反交通管理条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因此公司审慎做出“拒付保险金的决定。”
投保人:这是霸王条款
“这个条款我现在才知道!”黄某说,当初大地公司一个姓刘的业务员向他推销该保险时,只说怎么怎么好,买了就“无忧”,根本没有告诉我有这么多免责条款。黄某说,如果他知道有这些条款,根本不会买。
“这是一个典型的霸王条款!”本案的代理律师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宋朝阳说,作为格式合同条款,保险公司有义务明确地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另外,即使进行了说明,实质上这一条款规避了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赔付责任,也是显失公平的。并且,在保单上还明确写着持照人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都应该赔付。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了大地保险公司邛崃分公司营业部了解此事。一位姓周的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要等“领导”回来,但“领导”什么时候回来并不清楚。
记者看到,在保险公司做出的拒绝理赔的通知书上称,保险公司已经把“驾驶无忧”的保险条款向被保险人做了说明,对此,被保险人孙本洲还亲笔签了名。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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