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公告

 所属分类:  2013-4-20 19:57:37    加入收藏
从9月3日开始,人保各营业场所、出单点都已张贴出地税部门关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公告,相关人员也完成了专门的业务培训。

  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阳光财产人士也表示,保险公司对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毕,9月1日起,保险公司都已经正式开始办理该项业务。

  在各保险公司整个改造过程中,除了自身系统升级外,保险公司还与地税部门就税款转交、结算、减免税情况与责任义务划定等问题进行沟通。业内人士表示,这些细节问题对于纳税人来说无影响,主要是保险公司与地税部门业务转接的问题,纳税人只需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上的额度缴纳即可。

2013年3月25日

车险互碰自赔实施 理赔将更加便捷
    记者从太平洋保险东莞分公司获悉,2009年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记者从车险部了解到,该《办法》在简化消费者理赔程序的同时,也给保险公司提出新的难题。据了解,《办法》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出险定损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如此操作将有利于避免重复报案、一案多赔的情况。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伤人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勘查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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