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车险车上责任险条款

 所属分类:阳光车险   2013-4-21 18:51:46    加入收藏

 车上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第二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二)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违章搭乘的人员或违章所载货物;

  (四)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货物损失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2013年5月8日

电话车险低价开路 车行力不从心
    电话车险低价开路,车行力不从心  除了投保更公道、透明以外,电话车险最吸引车主的地方无疑是“价格优势”。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透过电话购买车险,私家车商业险有15%的优惠,这对于很多对价格比较敏感的车主而言,商业险优惠15%是具有很大杀伤力的。电话车险价格上的优势,俘获了很多价格敏感型的车主。  目前,电话车险与车行传统渠道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是很大的诱惑。以一车主购买的车险保单为例,在传统渠道投保商业车险,受保监局的7折限制令,以5000元的车险为例,其单面价格最低可以降到3500元;而通过电...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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