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标准不同产生的保费也不一样
个人的车请准备好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上年度交强险保单和商业险保单,以及相应额度的保险费。
公司车辆还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各项都只需要复印件。
人保电话新车保险投保专线4001234567
车险续保注意事项
理赔记录决定保费是否优惠
黄先生去年11月份买了一辆新车,由于技术很“菜”,经常发生刮擦,每次都要找保险公司理赔。眼看着车险续保期临近,他电话咨询了续保的保费,保险代理人称他的车险保费得上调几百元,原因是“本年度出险记录达到了5次”。
专家解析:车主的理赔次数、金额将决定来年车险续保的优惠程度。以人保财险为例:假如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7折优惠;如果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的车辆,按照基准保费承保(若赔付率低于80%且约定驾驶员的,仍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上一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就会被拒保。
投保标准不同保费有差别
张女士去年10月买了一辆和好友同一款系的车。前几天为爱车续保时,她发现自己比朋友5月份续保时多花了200多块钱,这让她很费解。
专家解析:车主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折旧比例不同从而相应地变更投保的保额。当车辆出现全损即报废时,车主将得到全部续保的保额;但当出现部分损失的情况时,车主续保的保额就不再是唯一的赔偿标准了,车主将得到的是更换新零部件的等值价额。张女士不是按照车辆折旧后的价值续的保,而是按照“新车购置价”续的保,所以费用要高一些。
提前续保避免“空档”
李小姐车险的到期时间是9月30日24时。虽然从9月初起,保险公司就催她续保,但直到最后一天的下午她才匆忙办理电话投保。10月1日上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拿着POS机上门,李小姐刷卡付费。没想到当天下午,李小姐的车就“受伤了”。报案后却发现查不出她的保险单号,几经周折才发现,她续保的保单生效日期为10月2日零时。
专家解析:目前车险市场实行的是“见费出单”的办法,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保单生效日期都是缴费投保后的“次日零时”。当然,如果是投保人直接指定起讫日期,就可按照约定日期开始生效。所以,车险续保想要保证能够不出现“空档”,投保人最好提前几天投保下一期保险。如果等到上一期保单结束的当天再续保,可能就会出现保险空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