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乱象三:电话保险烦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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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4 17: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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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三:电话保险烦恼多
临近保险到期日,许多车主都会接到不同的保险公司电话,向自己推销保险,甚至一天要接好几个电话。这种骚扰已经成为一种通病。更重要的是,它一次次向车主显示,其车辆与各人信息已经被不断地复制,成为保险业内的免费资源。对于车主个人隐私的问题,几乎没有见到有力的保护。尽管原因就出在相关的销售公司和办证机构,却从未有人被查处过。
对于只保交强险的车,如果不幸发生事故,有责任的一方,最高可获得赔偿金十一万元,医疗一万元以及财产损失二千元;无责任的一方,最高可获得赔偿金一万一千元,医疗一千元以及财产损失一百元。由此可以看出,交强险仅能够满足基本保障需要,对于重大交通事故,这些赔偿金额只能是微不足道了。...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20日
车龄达到4年以上就应该考虑投保自燃险 保险专家指出,一般汽车的车龄达到4年以上就应该考虑投保自燃险,自燃一下就可伤及汽车的“心脏”——发动机,一般需要花上5、6万元才能修复。一项来自保险公司车险业务管理部门的理赔统计显示,平均每辆车的自燃损失赔付高达3万元,远远超过其他车损。
自燃险,又叫自然损失险,其约定负责赔偿范围包括了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保险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以及车主为在自燃保险事故发生后为减少车辆损失而花费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等。...
查看全文>> 关于保险合同及其效力
本案主要涉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辆损失险三个保险条款及合同。于某持的保险单清晰的说明本案保险合同由于某与保险公司依法订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单和保险条款共同组成的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保险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即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真实有效。...
查看全文>> 为了获得高额的理赔金而虚构交通事故,现在骗子的手段真是花样繁多。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这一伪造保险手续而骗取理赔金的案件进行了审理。
2008年5月3号,史某企图不劳而获就能得到大量金钱,思前想后,他虚构了一起交通事故,想通过这种方式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金。他向保险公司报案称,自己的车在京通快速路辅路华润饭店路口和其它两辆轿车追尾,并伪造了保险手续。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刻展开了调查,然而调查发现史某所称的车辆撞伤位置与程度都和事实不符,这引起了保险公司和警方的怀疑。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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